HR注意了,这些证明不能随便开!
员工在开具证明时,有时会提出一些额外的要求,比如要求开高于实际工资的收入证明,又或者要求出具离职证明时填写其他离职理由。不少用人单位觉得是“小事一桩”,不忍心拒绝员工的请求。但是这个看起来很不起眼的。
员工在开具证明时,有时会提出一些额外的要求。但是这个看起来很不起眼的小动作,实质上会给公司埋下不小的隐患。
员工在开具证明时,有时会提出一些额外的要求,比如要求开高于实际工资的收入证明,又或者要求出具离职证明时填写其他离职理由。不少用人单位觉得是“小事一桩”,不忍心拒绝员工的请求。但是这个看起来很不起眼的小动作,实质上会给公司埋下不小的隐患。
工资收入不能随便证明
王某计划买房,银行办理贷款按揭时要求提供收入证明,于是找到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要求帮忙开具。在他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为不低于3500元。实际上每月加上一些销售提成,王某大概能拿到6000元。但是,银行方面要求月收入不能低于10000元,才能满足王某的贷款要求。
因此,王某和公司提出了虚开高收入的请求。公司考虑到员工买房的紧迫性,觉得开个证明就能满足员工的生活需求,也很爽快地同意了。
过了不久,王某辞职了。公司紧接着收到了王某的仲裁申请书,请求仲裁委裁决公司补足长期拖欠的工资,其中的证据就是先前盖章的收入证明。员工用该一万元的收入证明,要求公司补足每月仅支付6000元不到的差额部分。
最终,仲裁委在公司没有其他证据反驳的情况下,将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作为认定员工工资收入数额的合法证据,支持了王某的仲裁请求。后来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薪资负责人张华想起自己单位发放的飞鸽微信电子工资条系统还保留有该员工真实薪资记录,就打开系统,查出的该员工在职其间的所有薪资,并且都有王某的确认信息,这才反败为胜,赢了官司。